市政府副市长万同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中消协“年主题”,对于在全市大力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对于保障消费安全,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活跃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和广大消费者的热情参与下,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和自觉行动,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化解了大量的消费纠纷,确保了消费安全,为守法企业和广大市民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经营与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取得明显好转。
万市长指出,201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今年举办的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3.15”纪念活动暨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把我市优秀的生产、流通、服务等企业郑重地推到消费者面前,接受消费者的直接监督和检验,非常切合“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这既是消协等单位的创新举措,又是各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必将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响应,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万市长要求,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带头执行和宣传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工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各级工商、质监、物价、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执法部门,要立足职能,积极支持帮助消费者协会发挥好监督作用。各级消协组织要紧紧围绕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广大企业要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