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图片文章
  • 没有任何带图片的信息!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 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共34页 您在第2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页 本页共有5301个字符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