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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强化措施全面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强化措施全面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确保节日消费安全。东港分局:一是以食品市场监管为重点,提升“菜蓝子”质量。督促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商品进货查验制度和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等制度,完善进货台帐。二是以市场安全监管为重点,打造安全购物环境。集中时间、人力,对烟花爆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加大对市场消防设施的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以文化市场监管为重点,打造健康文化环境。积极联合文化、公安等部门,开展“打黄打非”活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检查整顿,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黑网吧”行为。四是以行政执法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农村市场打假治劣力度,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 “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行为;积极组织开展查处节日期间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仿冒、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等。岚山分局:积极规范零售商节日促销行为。一是落实“四要求”防范不实宣传。要求促销宣传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经营者必须明示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明示例外商品,明示应当醒目明确;开展促销活动后在明示期限内不得随意变更促销许诺的内容。二是严查虚假宣传行为。查看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是否明码标价,价签价目是否齐全、标价内容是否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三是严禁以店堂告示、声明等方式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四是督促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求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目前,共检查各类商场、超市、专卖店39家,责令6家经营业户对含糊不清打折广告重新进行明示,并对3个含有“最终解释权归店方”等内容的促销广告进行涂盖处理。莒县工商局:一是把好经营行为关。加大食品经营中不执行证照悬挂、物品摆放、小票粘帖、检验报告单索要、台帐记录等法定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把好商品质量关。对食品等重点商品实行经营留样和检验报告单留存制度,加大商品质量抽检的频率和覆盖范围。三是把好广告发布关。专门设立广告监测室,对各类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擅自印刷的小广告等广告行为进行规范审查,严查虚假、夸大、误导等欺骗消费者的假宣传、假优惠广告行为。四是把好消费维权关。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实行消费投诉24小时受理制度,全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04人次,检查经营户2318户次,查处违法案件43起,取缔无照经营6户五莲县工商局:一是精心部署,明确责任。成立节日市场监管工作领导机构,下发《节日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县局与各工商所签订市场监管责任状,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完善节日市场动态报告制度。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乡镇集日、车站周围及城乡结合部的监督检查,突出对粮、油、肉、蛋、蔬菜、饮料及保健品等节日食品的质量检测,加大对矿山、加油站、煤气供应点、烟花爆竹销售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监控。三是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服务市场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完善12315消费维权网络,在相关节日类消费品场所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站,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600余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3起,查获不合格食品70余公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