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之规定,凡于
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
各类企业均应按照2009年度企业年检须知和企业网上年检的要求,通过“日照红盾信息网”网站申报年检,向发照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办理企业年检手续。
企业网上年检具体操作事项,请登陆“日照红盾信息网”网站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查看《使用说明》。
网上年检地址:http://www.rzaic.gov.cn:7001/gs/web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