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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更换“偷梁换柱” 工商相助维权解忧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近日,家住岚山区的张女士遇上了一件烦心事。她的电动车出现故障送至维修点检修时,打开后座意外发现电瓶标贴上多了“周转”两个字。张女士觉得奇怪,便通过上网查询并到其他电动车销售处咨询后发现,原来标有“周转”的电瓶一般为维修过程中使用的替代品,其质量次于原装电瓶,且厂家规定不能对外销售。了解情况后,张女士感到自己被商家这种以次充好的行为“忽悠”了,遂立即找到经销商要求其更换原装电瓶,但商家称“周转”电瓶的质量与原装电瓶是一样的,而且也是新电瓶,不同意张女士提出的更换要求。经多次协商未果,气愤的张女士找到了岚山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出申诉。
    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展开调查。通过与张女士沟通了解到,此前她的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曾出现两次故障,均在经销商处进行的维修,第一次维修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因电瓶故障花费350元在经销商处更换了新电瓶,没想到更换的“新电瓶”竟然是“周转”电瓶。执法人员现场察看了张女士的电动车电瓶,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后,立即联系经销商进行协调,商家辩称,第一次维修时为张女士更换的电瓶确实是原装新电瓶,有可能是第二次维修检修线路后,修理工将电瓶放回原位时拿错了。工作人员认为,张女士电动车里的“周转”电瓶事实存在,并且有经销商开具更换电瓶的票据凭证,票据金额显示的价格与原装电瓶一致,而经销商无法证明其后来放置的“周转”电瓶即为“原装电瓶”。据此,经销商的行为已构成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经协商调解,经销商同意为张女士更换原装电池,一起申诉圆满解决。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商品更换、维修等问题,如果稍不留神就会上当受骗,因此,购买、更换和维修商品时,一定要仔细辨认,对调换的商品要认真检查,谨防调包。
    作者:魏代敏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