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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讯息第二十二期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2011314日,全省合同监管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日照市召开。省工商局巡视员王天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市长余兴安出席会议并作致辞,省局合同处副处长张文新主持会议,合同处调研员王祖科、市工商局局长邹兴祖出席会议。全省各市局分管局长、合同科长以及省局合同处联系点的县级局分管局长、合同科长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日照市工商局、青岛市工商局等6个先进单位分别从不同方面交流了工作经验。与会人员先后实地参观了岚山分局巨峰工商所合同监管服务工作和百满茶叶专业合作社订单农业工作情况。
    日照市副市长余兴安代表市委、市政府在会上致辞,向来自全省各市的工商部门的领导、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对省工商局给予日照市的关心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强调此次会议在日照市召开,既是对日照市合同监管服务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和鼓励。日照市将以此次会议召开为契机,虚心学习兄弟市的先进经验,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日照市合同监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局巡视员王天仁在讲话中,首先总结了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服务工作情况。他说,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服务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亮点很多,成绩显著,较好地发挥了合同监管和服务职能,得到了省局党组、系统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他指出,全省合同监管服务工作者要深入分析2011年合同监管服务工作形势,统一思想,超前谋划,为推动全省工商工作的创新发展做出新贡献。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51号令,严厉查处合同违法行为;要继续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努力服务“三农”发展;要巩固发展拍卖市场整顿成果,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要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合同与协会工作队伍建设。王天仁强调,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51号令是2011年合同监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下大气力对各种合同违法行为,特别是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整顿和规范,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全省合同监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201115日,日照市工商局、日照市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在《日照日报》“信用与合同”专栏,对2009年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审的19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刊登了《关于撤销19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公告》,取消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并收回牌匾和证书。
     
    201115日至7日,按照省局安排,日照市工商局合同科抽调人员到省局参加了对2010年新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进行的资格审查。按照省局统一要求,审查人员对全省各市新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企业的经营资质、注册资金、成立时间、经营情况、履约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统一审查。
    作者:丁来余、韩芬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