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红盾信息网  |  全国红盾信息网站点  |  全省红盾信息网站点  |  政府机构网站  |  国内常用站点  |
 
企业登记管理
                        内资企业登记管理
(一)指导全市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工商登记管辖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和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注册工作;冠省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初审上报工作。名称预先核准,在收到企业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法定10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企业设立登记,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法定30个工作日)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企业变更、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法定30个工作日)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二)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进行年度检验,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及定期检查,对新设立企业回访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企业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

联系单位:企业注册科、综合监管科

责任人:王秀丽、孔祥平

联系人:郭海英、王伟

联系电话:8717066、8816075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
(一)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工作;承办上述企业的名称预约、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换发执照的审核以及冠省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初审上报工作;名称预约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法定10)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3个工作日(法定3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二)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对上述企业进行年检;承办上述企业的出资管理、定期检查,日常监管及新设立企业的回访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上述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

联系单位:外资企业注册科

责任人:刘雯

联系人:孙兰兰

联系电话:8717065

返  回

 
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所有  市信息中心开发设计维护  
copyright 2005©,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