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申诉增多,调解成功率高
| 上半年,全省共受理消费申诉3744件,调解成功347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0万元。从被诉方来看,主要集中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上,三者占总数的73.6%。从消费类型来看,商品消费申诉占2839件,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烟、酒、饮料、家用机械和家用电子电器、农用生产资料为主。在服务类申诉中,主要集中在修理服务,居民服务和公共设施服务上。商品消费申诉占大多数,从整个申诉情况看,主要是质量申诉问题仍然是申诉的热点,占申诉总数的66.7%。为进一步搞好申诉工作,“3.15”和各级公平交易执法部门在处理投诉举报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加大对消费者申诉的处理力度。对当前消费者普遍反应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发案中摸索规律,研究出解决申诉的更好措施,提高申诉质量,满足消费者的要求。 |
加强“3.15”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上半年,全省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976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6倍。从案件来源分析,主要检查发现和消费申诉,分别为457件和250件,占总数的46.8%、25.6%,从侵害人来分析,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集体企业,占总数的58.6%。从被侵害人来分析,主要是城镇消费者526件,占总数的53.9%。从消费类型来分析,全部是商品消费案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商部门工作力度加大,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去年组建“工商3.15”投诉举报处理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结构,配备力量,健全制度,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快速出击,快速查处,坚决做到有投诉必受理;有举报,必查纠,紧紧依靠群众,进一步扩大案源。如淄博张店区5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扣了100余件制造粗糙、包装混乱、无厂名、厂址、合格证的水泵、鼓风机、排风扇,价值20万元。二是通过广泛有度的舆论宣传,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使用权案件总数增加。三是实现由单一执法向执法服务并重的转变,树立了工商形象。积极受理企业事业及个人对企业登记、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合同鉴证、商标注册、广告管理等各项业务咨询,把“3.15”建设成为工商部门统一对外的窗口,更加贴近人民,服务于社会,在全社会形成了“有困难,找工商”的浓厚氛围。四是实现由部门执法向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转变,形成了社会合力。全省初步形成了以“3.15”投诉举报网络为龙头,信访、技术监督等多家相关联动单位延续补充的社会监督网络,共同遵守“3.15”的社会承诺制度,形成了全社会打假护权机制,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