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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开展合同帮扶活动。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户和涉农企业举办合同法培训班,普及合同知识,增强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大力推行桑蚕茧合同订购,今年全区共投放蚕种3万张,生产鲜茧150万公斤,签订《桑蚕鲜茧生产定购合同》160余户,主合同2万余份,合同定购金额达3000万元。
二是积极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制定出台了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实施方案,积极尝试“龙头企业+经纪人+农户”、“专业市场+经纪人+农户”和“中介服务+农户”等协作关系型组织,探索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目前已经发展农村经纪机构15家,农村经纪人76人。
三是积极促进市场的繁荣发展。认真落实市场准入制、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信用管理制和属地监管制,以查处无照经营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到目前全局共查处无照经营290起,其他违法违章行为724起。同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市场主办单位搞好市场建设改造,主动帮助市场招商引资,协助制定有关政策。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67处,其中农副产品市场38处,新建改造市场3处,市场成交额34.3亿元,同比增长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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